博纳科技通过第五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

2014-05-17 14:12:00

      国家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审批的通过,标志着我司为客户在提供燃烧控制节能、余热回收和优化控制节能等方面的项目的能够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支持。

      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

      国家财政部和地方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支出。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在免税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9月国务院出台《“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我国未来五年的节能减排工作目的意义、重点工作及推进方式等,其中第(四十三)条明确指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和交易制度,培育第三方审核评估机构。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引导和支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服务。”

      这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自上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首次被写入《方案》,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说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对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确实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这也就意味着,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将迎来重大机遇期。

      作为专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应具备三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技术能力、融资能力和管理能力,三者缺一不可;EMC对能源系统改造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服务,克服了我国目前在节能工作上面临的诸如:企业节能投资意识不强,节能投资资金不足,节能项目“头痛医头”系统效率不高以及节能投资服务跟不上等一系列障碍,以促进全会各种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项目能普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几个市场化运作的特点:

(1)项目零风险

      EMC帮助客户开展的节能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成熟的,设备是规范的,并具有足够的成功案例。所开展的项目以节能效益为主,EMC以承诺保证不影响生产情况下实现节能效益为前提,如项目不能实现预期的节能量,EMC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因此对客户来说,项目的技术风险趋于零。

(2)客户可以零投入

      以合同能源管理开展的项目,客户可通过EMC获得部分或全额项目融资,以克服资金障碍。因为EMC为客户实施的节能项目,通常会有明显的节能及经济效益,具有高回报率,一般的项目投资回收期在3年左右。客户可以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偿还项目贷款及支付EMC的服务费用,并取得自身的经济效益。

(3)全新的会化服务理念

      合同能源管理可解决客户开展节能项目所缺的资金、技术、人员及时间等问题,让客户以更多的精力集中于主营业务的发展。EMC提供的前述一条龙服务,可以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节能产业化,充分体现了全新的会化服务理念。

      我司在政策支持下,将更有信心以更优质的产品,更优质的服务,为我国的节能减排总体目标的实现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节能服务公司 合同能源管理